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稽字第09800097671號
一、 本會九十五年二月十日金管證稽字第0九四0一五六七0五號令,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規定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及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報告之相關格式修正如附件。
二、 本令自即日生效。
正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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